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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上半年党员发展计划推选安排
时间:2018-01-05 17:45:27 来源:71886a必赢 作者: 阅读: 次为进一步提升我院党员发展工作效率,现对2018上半年党员发展计划人员推选作出以下安排:一. 推选范围71886a必赢2015级本科学生、2016级所有学生、非毕业班的所有研究生(《信阳师范学院发展党员工作实施细则》规定,发展对象必须在经过党组织一年以上的培养教育和考察的入党积极分子中确定,且在校生在毕业前三个月不得发展成为预备党员)。二. 资格要求根据《信阳师范学院发展党员工作实施细则》,党员发展对象需具备以下条件:(一)发展对象必须在经过党组织一年以上的培养教育和考察的入党积极分子中确定;(二)基本具备党章规定的党员条件,递交入党申请书时年满十八岁;(三)在入党积极分子和广大群众中表现较为突出,起到了一定的先锋模范作用,群众基础较好。(四)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确定为发展对象:1.入党动机不端正、现实表现一般的;2.受处分的当年或在处分期内的;3.群众基础不够好的;4.教职工上一年度考核不合格的;5.学生学习成绩或综合测评在班级后30%的,或确定发展对象前仍有重修未通过的。各班在推选发展对象计划人员时,必须严格按照上述条件进行审核,如推选出的人员不符合要求,需重新推选。名单上报后,教科院党委办公室将对各班上报人员进行资格复审,不符合条件者直接取消该人员的指标名额。三. 名额分配1. 2015级本科班:每班两名。2. 2016级所有班:每班两名。3. 非毕业班研究生:共两名。4. 教科院团委学生会、社团联:共四名。四. 推选要求1. 2015级本科班及2016级所有班各班需在支部书记、班主任的指导下,在班会上以集体投票形式推选,并根据资格要求选出符合条件的人选,于1月12日前将人员信息(需班主任签字,否则无效)报送至团委组织部。2. 非毕业班研究生研究生在支部书记的指导下,以集体投票形式推选,并根据资格要求选出符合条件的人选,并于1月12日前报送至团委组织部。3. 教科院团委学生会、社团联教科院团委学生会、社团联学生干部可于1月10日前向考核中心提出书面申请,考核中心根据资格要求、工作量、工作业绩对申请人员进行考核排序,并于1月12日前将最终排序报至407办公室,教科院党委、团委研究后确定最终人选。五. 说明事项1. 本次推选的是发展计划人员,不等同于下学期都能成为发展对象。2. 各班集中推选时,需做好信息记录、图片采集工作,图片拍摄需明确时间、地点、主题、竞选者、及票数结果。附:《信阳师范学院发展党员工作实施细则(2014年9月修订)》为进一步提升我院党员发展工作效率,现对2018上半年党员发展计划人员推选作出以下安排: